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指導生態環境部門、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我部組織編制了《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請各地加強宣傳和培訓,積極推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和管理水平提升。
附件: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1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3月19日印發
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
(試 行)
1.適用范圍
本指南重點規范了環境應急資源的調查內容和調查程序,適用于生態環境部門、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工作。
本指南所稱環境應急資源,是指采取緊急措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時所需要的物資和裝備。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可以將應急管理、技術支持、處置救援等環境應急隊伍和應急指揮、應急攔截與儲存、應急疏散與臨時安置、物資存放等環境應急場所同步納入調查范圍。
2.調查目的
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收集和掌握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環境應急資源狀況,建立健全重點環境應急資源信息庫,加強環境應急資源儲備管理,促進環境應急預案質量和環境應急能力提升。
3.調查原則
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應遵循客觀、專業、可靠的原則。“客觀”是指針對已經儲備的資源和已經掌握的資源信息進行調查。“專業”是指重點針對環境應急時的專用資源進行調查。“可靠”是指調查過程科學、調查結論可信、資源調集可保障。
4.調查主體
調查主體為生態環境部門或企事業單位。
5.調查內容
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環境應急資源情況,包括可以直接使用或可以協調使用的環境應急資源,并對環境應急資源的管理、維護、獲得方式與保存時限等進行調查。
附錄A為環境應急資源參考名錄。調查主體可以從環境應急的任務需求、作業方式或資源功能,進一步擴展調查內容。需要注意的是,環境應急資源來源廣泛,在應急現場常常會結合實際將普通物品直接或簡單改造用于現場處置,如木糠用于吸附,噸桶改造成加藥設備。
5.1生態環境部門的調查
以本級行政區域內為主,必要時可以對區域、流域周邊環境應急資源信息進行調查。優先調查政府及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應急物資庫的環境應急資源,同時將重點聯系的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大型企業的物資庫納入調查范圍。根據風險情況和應急需求,還可以將生產、供應環境應急資源的單位,產品、原料、輔料可以用作環境應急資源的單位等其他有必要調查的單位納入調查范圍。
5.2企事業單位的調查
以企事業單位內部為主,包括自儲、代儲、協議儲備的環境應急資源。必要時可以把能夠用于環境應急的產品、原料、輔料納入調查范圍。
6.調查程序
一般按以下程序組織開展調查,調查主體可根據調查規模適當簡化。
6.1制定調查方案
收集分析環境風險評估、應急預案、演練記錄、事件處置記錄和歷史調查、日常管理資料,確定本次調查的目標、對象、范圍、方式、計劃等,設計調查表格,明確人員和任務。
附錄B為環境應急資源調查表(示例),供調查主體參考。
6.2安排部署調查
通過印發通知、組織培訓、召開會議等形式,安排部署調查任務,使調查人員了解調查內容和時間安排,掌握調查技術路線和調查技術重點。
6.3信息采集審核
調查人員按照調查方案,采取填表調查、問卷調查、實地調查等相結合的方式收集有關信息,填寫調查表格。匯總收集到的信息,通過邏輯分析、人員訪談、現場抽查等方式,查驗數據的完備性、真實性、有效性。重點環境應急資源應進行現場勘查。
6.4編寫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一般包括調查概要、調查過程及數據核實、調查結果與結論,并附以環境應急資源信息清單、分布圖、調配流程及調查方案等必要的文件。
附錄C為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表)的參考格式,供調查主體參考。
6.5建立信息檔案
匯總整理調查成果,建立包括資源清單、調查報告、管理制度在內的調查信息檔案。逐步實現調查信息的結構化、數據化、信息化。
6.6調查數據更新
調查主體應當加強對環境應急資源信息的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環境應急資源信息。在評估修訂環境應急預案時,應對環境應急資源情況一并進行更新。
調查數據更新可參照以上調查程序適當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