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設單位:
衷心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廣大建設單位落實環保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開展自主驗收,現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明責任,保質量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組織驗收,對驗收內容、結論和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竣工后無需驗收。二、細挑選,忌依賴
建設單位不具備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編制,并對受委托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編制的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結論負責。委托編制時,勿貪眼前小便宜,要算大賬、算總賬,精心選擇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信譽好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同時要全程參與并監督受委托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依法依規開展驗收。
三、知風險,謀長遠
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建設單位不僅將面臨行政處罰,還將被環境信用記分,環境信用也會大打折扣,對下一步信貸融資、項目審批等帶來不利影響。我們整理了開展自主驗收有關注意事項、要求和流程,編制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須知》,已上傳至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網站“行政執法”欄目(網址 http://sthj.shandong.gov.cn/hjjc/zhyw/),請自行查閱。
針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可以通過“12369”網絡舉報平臺、“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省環保督察熱線(0531-51799110)等途徑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我們將按照《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給予獎勵,內部人員舉報獎金翻倍。
推動綠色發展,你我一起行動。希望各建設單位規范做好建設項目竣工環保自主驗收,共同守護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共同建設天藍、水凈、地綠、山青的美麗山東。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3月15日